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鲁1328民初2074号原告乔明翠,女,1972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蒙阴县。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发会,山东泰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中臣,男,成年,汉族,居民,住费县。
原告乔明翠与被告李中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乔明翠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乔明翠负担。
审 判 长 范祥宏
人民陪审员 李明月
人民陪审员 石俊峰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书 记 员 于丽娜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