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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703执1362号

金汝新、浙江金华中宁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20-08-24
所属地区
金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金汝新;浙江金华中宁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9)浙0703执1362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汝新与被执行人浙江金华中宁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浙江金华中宁房地产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浙江金华中宁房地产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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