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鄂9005执822号 刘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刘芳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5月2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已依法履行其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鄂9005执822号申请执行人刘芳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徐世平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胡德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