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103执700号 本院于2019年5月20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姚长密与被执行人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辛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6000元。 在执行本案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5月24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2017)鲁1103民初274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5月25日,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050元。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姚长密与被执行人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辛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