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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825执174号

池涛、张磊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3
公开日期
2021-03-25
所属地区
隆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池涛;张磊;吕磊;王俊国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冀0825执174号

申请执行人:池涛

被执行人:张磊、吕磊、王俊国关于池涛与张磊、吕磊、王俊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5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俊国于2019年5月31日交付14171元,执行费112元,合计14283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