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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9005执766号

何兴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支公司葡萄园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3
公开日期
2019-07-02
所属地区
湖北省潜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何兴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鄂9005执766号 何兴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支公司葡萄园营销服务部: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何兴波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支公司葡萄园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5月1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支公司葡萄园营销服务部已依法履行其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鄂9005执766号申请执行人何兴波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支公司葡萄园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徐世平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张 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