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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72执5483号

陈浩昌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3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陈浩昌;陈艳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2执5483号 陈浩昌、陈艳霞: 申请执行人陈浩昌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19)粤1972民初121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艳霞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