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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92民初1692号

何素芬与邓婷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3
公开日期
2021-03-18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何素芬;邓婷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川0192民初1692号

原告:何素芬,女,1962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苍溪县。

被告:邓婷婷,女,1981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资中县。

原告何素芬与被告邓婷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被告邓婷婷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罗秦瑶

人民陪审员  刘翔宇

人民陪审员  刘玉涵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 记 员  李玉婕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