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川0192民初1692号
原告:何素芬,女,1962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苍溪县。
被告:邓婷婷,女,1981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资中县。
原告何素芬与被告邓婷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被告邓婷婷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罗秦瑶
人民陪审员 刘翔宇
人民陪审员 刘玉涵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 记 员 李玉婕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