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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729刑初319号

李某故意伤害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3
公开日期
2019-07-01
所属地区
河南省新蔡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故意伤害
当事人
李某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729刑初319号公诉机关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2019)豫1729刑初319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4页倒数第9行197552.1元,现更正为19755.21元。原判决书第5页第15行197552.1元,现更正为19755.21元。

审 判 长  王海涛

人民陪审员  梁晓林

人民陪审员  杨正清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 记 员  孙 浩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