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729刑初319号公诉机关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2019)豫1729刑初319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4页倒数第9行197552.1元,现更正为19755.21元。原判决书第5页第15行197552.1元,现更正为19755.21元。
审 判 长 王海涛
人民陪审员 梁晓林
人民陪审员 杨正清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 记 员 孙 浩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