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9)陕1002执606号赵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1002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25340元,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自觉向本院缴纳案款25340元,本院已全部兑付给申请执行人赵某某。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9)陕1002执60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9年6月3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1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