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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0105执821号

申请执行人薛长兴与被执行人陶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3
公开日期
2019-07-05
所属地区
青海省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薛长兴;陶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青0105执821号申请执行人薛长兴与被执行人陶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青0105民初3376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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