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024执保163号雷智、邓龙彪、肖记斌:关于申请人雷智与被申请人邓龙彪、肖记斌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1024财保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邓龙彪、肖记斌名下资产,保全财产价值以60000元为限。经本院查询,本院于2019年6月3日查封了被申请人肖记斌名下的XX牌湘LHXX**号小型汽车一辆,被申请人肖记斌名下的XX牌湘LUXX**号小型汽车一辆,锁定期间禁止为该车辆办理更名转户、年检年审等手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19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2日止。本院已完成了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1024财保79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