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0881执843号 唐恩波、朱金花、梁勇兵: 本院执行的唐恩波申请执行朱金花、梁勇兵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梁勇兵、朱金花2019年6月3日到本院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唐恩波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0881执843号 唐恩波、朱金花、梁勇兵: 本院执行的唐恩波申请执行朱金花、梁勇兵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梁勇兵、朱金花2019年6月3日到本院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