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402执784号
申请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德贤大街4666号。
负责人:马学起,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苑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城振兴路。
负责人:杨利剑,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苑支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8)鲁1402民初90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审判员 刘振明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朱 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