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503执保140号 原告曾健与被告曾慈祥、伍定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9)湘0503民初668-2号民事裁定书,解除了对被告曾慈祥、伍定娥采取的保全措施。现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来源:
关于申请人曾健与被申请人曾慈祥、伍定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503执保140号 原告曾健与被告曾慈祥、伍定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9)湘0503民初668-2号民事裁定书,解除了对被告曾慈祥、伍定娥采取的保全措施。现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