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内04民终135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陕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金石柏朗大厦**,法定代表人王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某,女,48岁,1969年12月28日,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地址,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方式:133XX****XX上诉人陕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林西县人民法院(2018)内0424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
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第一、维持原判的,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第二、全部改判的,写:“一、撤销林西县人民法院(2018)内0424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第三、部分改判的,写:“一、维持林西县人民法院(2018)内0424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林西县人民法院(2018)内0424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一、维持林西县人民法院(2018)内0424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加判的内容)。”〕……(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王明娟
审判员 黄树华
审判员 郭光宇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陈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