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604民初7656号
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昆泰国际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XD。
法定代表人:吕辰,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童,女,汉族,1993年10月8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冀州市。系,住所地河北省冀州市/div>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秀眉,女,汉族,1993年11月9日出生,住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系该公司的员工。
被告:佛山市南海怀仁国医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中路**东侧**D1X。
法定代表人:吴浩。
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南海怀仁国医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9日立案。
原告于2019年5月31日书面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吴展宏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严泳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