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281执1691号
申请执行人:田会琴,女,1974年4月8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辉南县。
被执行人:山东路宽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
被执行人:孙文明,男,1980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平邑县。申请执行人田会琴与被执行人山东路宽物流有限公司、孙文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281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5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额为117977.31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鲁0281执1691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胶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