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1执739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唯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镇宁路******楼**。
法定代表人:钟云武,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娄凯丽,女,汉族,1991年7月10日,住郑州市,。本院在执行上海唯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娄凯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萍乡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萍仲网裁字第694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上海唯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9年5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上海唯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萍仲网裁字第694号裁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闫 明
审判员 马 刚
审判员 陈朋涛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王 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