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612执异57号案外人:龙口市圆丰管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龙口市。
申请执行人: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被执行人:烟台沃森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高新区。驳回龙口市圆丰管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长 贺加贝
审判员 于海全
审判员 汝明钰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 于 婧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