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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612执异57号

龙口市圆丰管业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2
公开日期
2020-06-11
所属地区
烟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审查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龙口市圆丰管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612执异57号案外人:龙口市圆丰管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龙口市。

申请执行人: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被执行人:烟台沃森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高新区。驳回龙口市圆丰管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长  贺加贝

审判员  于海全

审判员  汝明钰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  于 婧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