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云0114执1546号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渔信用社: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渔信用社与汪坤华、高美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97786.5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46503.42元,其中,本金1397786.59元,利息148716.83元。本院已于2019年9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渔信用社。至此,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渔信用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云0114民初199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世民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日
法官助理赵勇
书记员苏荣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