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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402执恢63号

钟正明没收财产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2
公开日期
2021-01-04
所属地区
攀枝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没收财产
当事人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刑庭;钟正明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402执恢63号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钟正明: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钟正明没收财产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没收“OMEGA”手表一只、“睿龙花园”一幢二单元9-1号房屋一套。经本院立案执行,对“OMEGA”手表一只、“睿龙花园”一幢二单元9-1号房屋一套进行评估拍卖,OMEGA”手表以27030元竞拍成功,“睿龙花园”一幢二单元9-1号房屋一套以799820元竞拍成功。至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402执152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梁 毅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 倪为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