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粤0112执1496号
被执行人:MBAZIIRADAVIS(姆巴兹拉戴维斯),男,国籍乌干达共和国。MBAZIIRADAVIS(姆巴兹拉戴维斯)欠缴诉讼费13182.80元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日移送执行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及车辆登记、证券持有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查,被执行人已下落不明。后本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的强制措施。鉴此,本案目前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应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9)粤0112执149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本院缴交诉讼费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学洁
审判员 李治忠
审判员 邓劭充
二〇一九年六月××日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王梦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