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冀1102执保537号申请执行人张书爱,男,1963年9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被执行人张洪典,男,1975年4月7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被执行人衡水启程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市辖区中心街商贸城******门店。被执行人衡水恒聚祥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住,住所地:衡水市深州市太古庄乡政府西侧/div>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书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洪典、衡水启程投资有限公司、衡水恒聚祥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1796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财产,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53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王维明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张卫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