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内0102民初3528号
原告:贾敏,男,无固定职业,住呼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卜二红,男,呼市赛罕区内蒙航天学校退休老师,住呼市。
被告:韩红霞,男,无固定职业,住呼市。本院在审理原告贾敏诉被告韩红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该案件案情疑难复杂。
本院认为,因该案件案情疑难复杂,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昝 东
人民陪审员 刘敏华
人民陪审员 陈文登
二O一九年六月一日
书 记 员 陈 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