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604民初9323号
原告:吴江霞,女,汉族,1980年4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四会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世海,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茂峰,男,汉族,1976年9月10日出生,住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
原告吴江霞诉被告田茂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1日受理后,依法由
审判员羊挺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审理过程中,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告田茂峰送达应诉材料,适用公告送达,需转为普通程序。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羊 挺
审 判 长 羊 挺
人民陪审员 廖伟联
人民陪审员 祝东政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书 记 员 冯嘉欣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