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皖1602民初2261号
原告:梁永坤,男,汉族,1947年2月8日出生,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被告:梁永山,男,回族,1941年4月20日出生,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梁永坤与梁永山民间借贷纠纷,因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李伟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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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坤与梁永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皖1602民初2261号
原告:梁永坤,男,汉族,1947年2月8日出生,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被告:梁永山,男,回族,1941年4月20日出生,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梁永坤与梁永山民间借贷纠纷,因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李伟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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