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黔0322民初1079号
原告:徐洪俊,男,1979年1月11日出生,汉族,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
被告:陈胜,男,1980年2月24日出生,汉族,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 原告徐洪俊与被告陈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0日立案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按徐洪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张海翔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梁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