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黑0208执246号冯艳红:申请执行人冯艳红与被执行人孙洪军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孙洪军现已全部履行给付义务,将执行款10000元(包括案件受理费5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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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艳红与被执行人孙洪军婚姻家庭纠纷一案通知书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黑0208执246号冯艳红:申请执行人冯艳红与被执行人孙洪军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孙洪军现已全部履行给付义务,将执行款10000元(包括案件受理费5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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