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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鄂2827执251号

黑启发、来凤美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1
公开日期
2021-03-25
所属地区
湖北省来凤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黑启发;来凤美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鄂2827执251号申请执行人黑启发,男,土家族,1979年9月25日出生,住湖北省来凤县。被执行人来凤美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来凤县翔凤镇航空花园小区。

法定代表人:石国平。本院在执行黑启发与来凤美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贷纠纷案件中,查明,被执行人来凤美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河美化商城1幢3单元6层有房号为603号、面积87.69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来凤美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河美化商城1幢3单元6层房号为603号、面积87.69平方米的房屋。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向世贵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陈 莉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