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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603执2500号

丁亚琴、南京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31
公开日期
2019-06-19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南京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03执250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03民初1094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05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南京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丁亚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3270+5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3270元,执行费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