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20)豫0105执恢1811号申春丽、河南新蒲天圆混凝土有限公司、周悦、郭新凯、河南江河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李广顺、张慧、张军彩、张志辉、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你们与河南金水杨金投资担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豫0105民初112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河南金水杨金投资担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们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特此通知
审判员 赵 凯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温首睿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