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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702执恢876号

方勇飞、叶金勇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31
公开日期
2019-06-18
所属地区
金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方勇飞

裁判文书全文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702执恢876号 叶金勇: 申请执行人方勇飞与被执行人叶金勇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2017)浙0702民初15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方勇飞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5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702执恢87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