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214执657号申请执行人翁祖德,男,1963年3月1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武夷山市。被执行人王涛,男,1972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翁祖德与被执行人王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8)鲁0214民初922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4执65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纪华华
人民陪审员 李福龙
人民陪审员 蔡 霞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丁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