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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303执恢284号

曹东旭、郑玉祥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9
公开日期
2019-05-31
所属地区
河南省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曹东旭、郑玉祥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03执恢284号曹东旭、郑玉祥: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曹东旭与被执行人郑玉祥不当得利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郑玉祥已全部履行了(2017)豫13民终452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履行案款194000元,本案案款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于2019年5月17日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13民终452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