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黑0624执716号
申请执行人:李洪彬,男,1979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个体,住黑龙江省肇源县。
被执行人:孙功臣,男,1973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洪彬与孙功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李洪彬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17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黑0624民初1789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许凤玖
审判员 :王玉成
审判员 :王郑鑫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 王 瑞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