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126执保399号
申请人:谢福元
被
申请人:吴玉林 申请人崔俊英于2019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我院在保全过程中,被申请人名下无财产可供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2019)冀1126执保399号予以结案。 执行员 张明海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春风 微信公众号“”
谢福元、吴玉林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126执保399号
申请人:谢福元
被
申请人:吴玉林 申请人崔俊英于2019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我院在保全过程中,被申请人名下无财产可供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2019)冀1126执保399号予以结案。 执行员 张明海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春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