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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晋0830执82号

尚彦波与张天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9
公开日期
2019-05-29
所属地区
山西省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尚彦波;张天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终 结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晋0830执82号尚彦波、张天友: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尚彦波与被执行人张天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尚彦波与被执行人张天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协议内容:“一、被执行人张天友共应归还申请人借款二万元及利息17384元。

二、被执行人张天友于每月的二十日前归还五千元,至款还清之日。

三、如被执行人不能按期归还,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该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执行员  王天军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 鉴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