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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81执恢551号

张华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9
公开日期
2019-06-04
所属地区
余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张华娟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81执恢551号

申请执行人:张华娟,女,1955年12月26日出生,住余姚市。

被执行人:干佰明,男,1968年7月17日出生,住余姚市。

被执行人:干大传,男,1955年11月6日出生,住余姚市。 余姚市人民法院(2019)浙0281执恢551号申请执行人张华娟与被执行人干佰明、干大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