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眉 县 人 民 法 院 陕西 省 眉 县人 民 法 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陕0326执373号申请执行人程阿娟,女,生于1987年9月17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陕西省咸阳市彬县,身份证号码:610XXXXXXXXXXXXXXX。被执行人王铁虎,男,生于1984年5月29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陕西省宝鸡市眉县,身份证号码:610XXXXXXXXXXXXXXX。申请执行人程阿娟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作出(2019)陕0326民初34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执行人王铁虎偿还申请执行人程阿娟借款58000元并负担诉讼费697元。调解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29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就就下余款项执行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由被执行人王铁虎从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每月月底前清偿申请执行人1500元;2019年9月底前清偿申请执行人5000元。从2019年10月起,由被执行人王铁虎每月清偿申请执行人7000元直至付清。现被执行人已按协议交纳1500元,申请执行人也已领取。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本案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陕0326执37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 长 冀有会
审判 员 李海生
审判 员 王宏让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 员 马晓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