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831执606号金湖县金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义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120元,经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120元,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至此,本院执行的(2017)苏0831民初31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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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金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义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831执606号金湖县金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义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120元,经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120元,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至此,本院执行的(2017)苏0831民初31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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