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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803执恢248号

梁尚恩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7
公开日期
2021-08-11
所属地区
清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梁尚恩;张仲堂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803执恢248号 梁尚恩、张仲堂: 梁尚恩与张仲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9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本案已执行完毕。至此梁尚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粤1803民初376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