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赣0430执762号 申请执行人张日生,男,1972年11月3日出生,住所地彭泽县。 被执行人彭泽县绿茵苗木有限公司,1974年12月8日出生,住所地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黄花镇马路村。
法定代表人:杨立新。 申请彭泽县绿茵苗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赣0430民初1079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作出的(2019)赣0430民初1079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赵建红
人民陪审员 邱双喜
人民陪审员 王章斌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方纯彬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