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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0221执685号

魏刚申请执行朱振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6
公开日期
2019-12-13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龙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魏刚;朱振生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黑0221执685号魏刚、朱振生:本院执行的魏刚申请执行朱振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朱振生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