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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0202民初2012号

郭志凤与边玉娟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6
公开日期
2020-08-18
所属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郭志凤;边玉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辽0202民初2012号

原告:郭志凤,女,1962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甘井子区。

被告:边玉娟,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中山区。

原告郭志凤与被告边玉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被告下落不明,故

本院认为,该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钱有志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陈婉婷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