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0684执4373号申请执行人徐立祥:被执行人苏州瑞普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徐立祥申请执行苏州瑞普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依据为海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海劳人仲案字【2018】第390号仲裁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50296.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50296.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徐立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海劳人仲案字【2018】第390号仲裁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