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皖1282民初232号本院2019年05月16日对原告于某与被告饶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皖1282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该判决书第一页第三行(2018)系笔误,现更正为(2019)。
审 判 长 应 欣
审 判 员 卢国锋
人民陪审员 张永灵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赵帅帅 来源:
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皖1282民初232号本院2019年05月16日对原告于某与被告饶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皖1282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该判决书第一页第三行(2018)系笔误,现更正为(2019)。
审 判 长 应 欣
审 判 员 卢国锋
人民陪审员 张永灵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赵帅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