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3执354号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9)湘1123执354号被执行人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
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结案通知书
双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3执354号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9)湘1123执354号被执行人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