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3执330号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3执330号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