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甘0502执631号 张贵军、甘肃博瑞医药有限公司: 张贵军与甘肃博瑞医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5月25日扣划被执行人甘肃博瑞医药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13424.4元,强制执行完毕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05民终6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强制执行完毕。
审 判 员 赵小平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胡莉红
书 记 员 张 玮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